央企巨著·城市更新作品

参考单价39000元

主力面积75-122㎡

层高3.05/3.1米

层数14/16层

物业中交绿城物业

物业费暂定

交付标准精装修

绿化率35%

容积率1.9

车位比1:1.38

得房率80%

首付比例15%起

产权年限70年

交付时间2025年6月

售楼专线:

ALBUM

楼盘相册

house layout

户型鉴赏

MODEL ALBUM

样板间

售楼专线:

ADVANTAGES

中交·凤启虹桥配套优势

    大国央企 中交城投

    世界500强企业中交集团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专业投资平台,履迹9省19城,缔造超60个精品开发项目,打造中国领先、世界一流的城市发展商,缔造青藏公路、上海洋山港、港珠澳大桥、三亚凤凰岛等国家工程。

    虹桥3.0 时代引擎

    从郊区农田,变身上海卫星城,再到世博利好,以交通、商务、会展为核心的虹桥2.0时代拉开序幕,长三角一体化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两大国家战略“桥头堡”赋能凤溪强势崛起,全面融入虹桥核心发展区,引领虹桥3.0时代腾飞。

    国际TOD 枢纽之城

    依托示范区线-徐乐北路站TOD建设,快速接驳13号线西延线(在建)、25号线(规划)。无缝接轨虹桥,全面融入虹桥枢纽,通达各大中心商圈,畅达长三角,围绕TOD,科创、商务、商业等规划将全面承接虹桥外溢,形成青东门户级集群。

    水城融合 生态之城

    基于中交城投充分因循在地化风貌的理念,凤溪国际社区创新规划了蓝绿交织的水城融合范本,以新通波塘和凤溪塘两大水轴,构筑水城融合的生态基底,串联观音寺,顾复生故居等古迹,青东之心、凤溪塘滨水公园打造家门口的游水生态空间。

    全域配套 生活之城

    中交·凤启虹桥约20万方住区,作为未来凤溪城市理想的先行打造导入“微型城市”理念,打造集社区商业、品质幼儿园、公园绿地等一站式生活主场无感通行、礼宾归家、海派园林等高品质规划呈献建面约75-122㎡精装宽邸生活。

    全维要素 宜居之城

    片区开发具备科学的规划理念和全面的城市元素落地,且TOD集中商业、滨水风情商业、社区精品商业等多层次商业及资源导入,拟规划幼儿园及九年一贯制全龄教育空间,文体中心、邻里空间、开放街道等宜居都市体验。

    科创商务 产业之城

    凤溪,作为核芯承载区,拥有一整片待开发土地,依托TOD打造商务办公、商务酒店、人才公寓等,全面承接虹桥商务外溢,借助“虹桥数字谷”产业优势,规划生态总部园区,打造青东门户集群,未来科创高地,乘势崛起在即。

    全新社交 园林之城

    以全龄海派风雅园林,启新未来社交新场景,将社交融入景观设计,小资漫步、雅乐文艺、运动健身、景观会客、儿童成长等多场景考量,营造可游乐、可观赏、可运动、可享受的园林,同时以四大主题泛会所,满足不同年龄段业主社交需求。

WHY DID YOU CHOOSE US?

『关于中交·凤启虹桥』

75
凤鸣小户 惊艳时光
约75㎡精巧两房,以空间尺度和舒适度的全面越级,约3.5米阔绰面宽,约1.8米宽尺阳台,连通自然的开放式关怀。
1,273
国际凤溪 复合蓝图
一幅整体规划的大城蓝图,约1273亩大体量整体待开发运营的板块,担纲了凤溪板块全部的城市理想和未来梦想。
200,000
大城崛起 华新辉煌
约20万方一站式全域生活区,一公里内坐享TOD商业、社区商业、品质教育等全要素资源配套,覆盖15分钟生活圈。

一座城 改变一座城 凤启新life

INVITATION VISITED US

邀您品鉴

售楼中心
上海青浦区新凤中路
售楼专线
(服务时间:上午8点 - 晚上9点)
声明
本项目信息的获取请以本站为准,其它信息渠道均与我司无关,特此声明,请谨慎辨别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提交购房意向

网站提交购房意向,保留专享优惠名额

NEWS

新闻中心

标题加载中...
新闻加载中...

关于我们 | 主页丨开发商授德州万间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(地址: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广场大街西段路南39号商铺)推广销售
网上售楼处呈现的资料为邀约邀请,仅供您参考
德州万间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地产商提高项目影响力,加快项目销售进度而精耕细做

开发商:上海中宜汇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青浦房管 (2023)预字0000327号 以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
关于我们 | 主页丨开发商授德州万间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(地址: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邢侗街道广场大街西段路南39号商铺)推广销售
网上售楼处呈现的资料为邀约邀请,仅供您参考
德州万间广厦房地产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地产商提高项目影响力,加快项目销售进度而精耕细做

本宣传资料相关图文资料仅作宣传示意,不作为开发商的任何许诺
本宣传资料仅为要约邀请,不作为合同及交房标准依据,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其补充协议、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
本资料制作(或更新)于2025年03月底 ,具体内容仅供参考,相关内容不排除因政府规、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、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
我们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,敬请留意新资料
本资料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、个人、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,请及时告知,我们将立即予以修改或删除。
Copyright©2017 - 2025.All Rights Reserved.
邀请通话 ×

输入手机号接通置业顾问,我们将提供全程免费和专业的解答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条例相关规定,您的个人信息将被加密
扫码加微信 给我回电
在线客服
给我回电
客服微信
置顶
友情提示 X

信息提交进行中...